2025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内容如下:接受辞职: - 接受杨维林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 - 接受雷震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 接受赵桂兰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 接受莫富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免人大相关职务: - 任命刘友谊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雷应敏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免去雷震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 免去赵桂兰(女)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 免去谢凌云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 免去莫富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任免政府部门职务: - 决定任命闫炳辰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 决定免去杨维林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刘友谊的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职务。任免监察委员会职务: - 任命刘钢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 免去李伦兵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缨(女)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免法院相关职务: - 任命陆洪鸣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陈惠(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贝黄欢(女)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 免去陈惠(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张辉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苏建规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此外,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谢尚果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韦韬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韦韬的代表资格有效。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叶俊茂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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