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西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下是办法的部分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与定义: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配售、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筹集: 计划制定:市住建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筹集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选址要求: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或者产业聚集的区域。 面积标准: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标准不超过100平方米,因设计原因可上浮不超过10%。在建存量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调整或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标准不超过120平方米。 配套设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相关建设投入不得摊入配售价格。 政策支持:支持利用闲置低效非住宅用地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鼓励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等,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收购贷款,项目享受税费优惠,购房人及其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还贷。申请与配售: 申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工薪收入群体家庭,主申请人需在西安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或者已退休;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主申请人应为西安户籍。城市引进人才家庭,主申请人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同时满足工作、社保等条件及上述住房面积要求。 配售程序:按“发布通告、资格审核、摇号排序、组织选房”程序组织配售,实行政府定价、现房销售。产权和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性质注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持有期为5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封闭持有期满后,符合条件需退回的,购房家庭应当向市属保障房专营机构提出回购申请。居住使用时不得擅自互换、转让、赠与所购住房,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无正当理由不得连续空置2年及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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